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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四章 酒馆事宜


 北洲西北部有一座著名城市——雷契尔,而这座城市之所以出名,则是因为它瓦克街二十一号的猎人酒馆。


 这座历年两个多世纪的风吹日晒早已没有了当初的崭新面貌,木质的桌椅和地板中每一处纹路都使这座的古老酒馆充满了年代的沉淀,为客人们做的凳子并没有皮质沙发休闲椅、桌子铺上餐布这样高级的东西,多半是一个长板凳加一张桌,可能是为了方便老板收摊时整理酒馆。


 酒馆里有壁炉火和桌上的蜡烛,人头攒动摩肩接踵,既吵又昏暗。一群粗犷的男人们在酒馆里玩纸牌下赌注,玩保龄球和射箭。大声唱歌喝酒吃肉,吹嘘自己的冒险经历,开着名人的某些玩笑,以缓解身心的压力与疲惫。


 肆意吵闹是这个酒馆的代名词,虽说这里鱼龙混杂,壮汉成堆,酒馆场合把人性的粗鲁和放纵的一面彻底的展露无遗,真不明白这样的地方为什么会使雷契尔这座城市称得上“著名”二字。


 可是如果屏除第一感觉所带来的乱象,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这间酒馆虽然乱糟糟的,但是卫生状况很好,应该是每天都会清洁打扫的,桌上也没有想象中积着厚厚的灰尘和油垢,地板上也没有客人遗留下的食物残渣和鞋底的泥垢。


 最重要的是,无节制饮酒的人常常挑起事端,在酒馆里打架斗殴流血是常有的事情,但在这里,这些酒徒们却格外安分守己。没别的原因,就因为这里是猎人酒馆。


 昏暗的灯光吧台之后,立着一位老人,白衬衫配上黑马甲显得颇为绅士,留着浓密的灰白络腮胡,戴着老花镜仔细的擦着玻璃杯,安静认真的模样与一桌之隔的对面酒客们的狂欢热闹截然相反。


 这时,一位壮汉坐在了吧台前,脸上留着一条刀疤显得极为狰狞,打了个响指。


 “叶费姆老头,伏特加。”


 很快,一杯玻璃瓶滑到了他的面前,无色透明仿佛白开水一样,可是喝下肚却可以让人感觉胃部如火烧。但这位壮汉可没打算细品,一把抓起酒杯就往喉咙里灌,然后重重地将玻璃杯锤在桌子上,粗大的手掌握紧脆弱的玻璃杯,发出了咔嚓的响声。


 “再来一杯!”


 名为叶费姆的老绅士对玻璃杯被捏破视而不见,又倒了一杯伏特加滑到了他的面前,沉稳沙哑的声音响起:“你的心情似乎不太好,莫维奇。发生什么事了?”


 调酒师的工作向来无聊,没有客人更是无聊头顶,难得有位客人到自己身前,似乎还有故事的样子,叶费姆自然会感到好奇。


 壮汉抓过酒杯又灌进了胃里,低垂着脑袋在昏暗的灯光下看不清脸色,但一定很不好看,他发出低沉的声音:“焦妮亚死了……”


 “焦妮亚?哦,那个狂妄的青年,虽然我并不讨厌他的狂妄。他似乎为了抵酒钱接了个任务……原来如此吗。”叶费姆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随即露出了一丝遗憾表情,“只可惜我的酒钱收不到了。”


 六十多年的岁月他见过了太多的生死,尤其是从父亲那里接手了这间猎人酒馆,死亡便看到了更多更多。前半个月还见到了豪迈小伙子,可能下半个月就从酒客们的交谈中提及死亡讯息……


 刚开始他或许还会为那位颇为讨人喜欢的小伙子默哀,毕竟他那张海量的肚皮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酒钱。可是到后来,这种事见得多了,他也就习以为常或者说是麻木了。


 干猎人这行的,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现在这里的人今天喝个痛快,明天可能就要上路了,能否回得来,就要看运气和实力了。


 叶费姆喜欢看到熟悉的小伙子回来时意气风发的脸,也会为他们离开时的背影祈祷——因为他们回来了,就意味着会把前段时间欠下的酒钱给结了。


 但是,这六十多年里,善始善终者终归是少数啊!


 “叶费姆,再来一杯!”


 叶费姆利落地又滑过去一杯伏特加,看着已经趴在桌子上的莫维奇,他明白对方连喝三杯伏特加已经是极限了。眼神里浮现出几分思索,然后放下手头上的工作从吧台下的柜子里取出一叠牛皮纸来,扶正了老花镜仔细阅览了起来。


 “我记得那个任务好像已经送葬了不少小伙子……”他一张一张地翻过去,终于在某张前停了下来,“找到了,就是这个任务吗?”


 浑浊的双眼闪过一道锐利的光芒,念叨着任务的名字,再一次陷入了思考,焦尼亚,那个狂妄、留着辫子的小伙子,他的确拥有狂妄的资本,在他记忆里也是猎人中数一数二的强者,竟然也死在了这个任务上吗?


 于是他拉开吧台的围栏,灵活地穿梭过了酒客之中。


 “叶费姆老头,你怎么出来了?要喝一杯吗?”酒客中有人喊道。


 叶费姆摆手拒绝,然后微笑着开口,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我来将一张通往地狱的邀请函收回来。”


 说着,他站在酒馆角落的任务栏中,撕下了一张纸,见到他这个行为,酒馆里的大汉们齐齐一静,原本热闹嘈杂的酒馆顿时鸦雀无声,每一个人都明白从这上面撕下来的任务意味着什么,正如叶费姆所言——那是通往地狱的邀请函!


 ……


 叮咚咚、叮咚咚——


 随着校内响起了悠扬的钟声,意味着白天到来,夜晚离去,也意味着开学的第一天来临!


 逸世学院的钟楼声音可是很难听到的,因为它只会在九月一号的早晨六点以及学期末离校时的下午六点敲响,一年只响两次,敲响钟楼可是真是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啊。


 而给予了钟楼敲钟人幸福工作的人正是校长大人,原本钟楼可是每天工作且每天工作三次,但是据说校长在学生时代极为太讨厌这个钟声,一度想要“罢免”了它,可惜没有成功,只好规定了一年响两次的工作时间。


 钟声惊起了教堂前的白鸽,太阳升起照耀在历年街的青砖上,古老的街道披上了淡黄的纱衣,川铭桥下的流水翻滚出的水花折射出朝阳的光晕,七彩闪亮又美丽。


 “美好的一天!”


 凌子帆站在窗户前舒展筋骨,四肢摆成大字然后双臂向后拉伸,然后边转体边转脖子。


 一系列自己随心而做的广播体操结束后,走进了浴室洗漱,出来后换上运动服出去,拉开了宿舍的大门,开始了今天的晨跑。


 自从开始了晨跑之后,他已经习惯每天早上都绕着逸世学院跑一圈。当然根本不可能真的跑一圈,毕竟逸世学院太大了,最多跑出了宿舍区然后就折返回来。


 一路上看到了几个熟悉的晨练身影,不过这些男同学们不同以往回应他的点头打招呼,反而是怒视以对,仿佛看到了仇人一般,吓得他立刻跑远了。


 “至于这样吗,这是有杀父之仇还是夺妻之恨?”凌子帆跑远了不住地嘀咕道。


 本来大家关系还挺好,至少见面会微笑着打个招呼,现在竟然翻脸就变,这就是男人的友谊吗,太真实了!


 “杀没杀父我不知道,但夺妻之恨肯定有。”


 耳边忽然响起了幸灾乐祸的笑声,转头一看,原来是同样正在晨跑的洛小影,听到她的话,正打算说话时却被她打断了。


 “别说话,跑步的时候最忌讳说话了,呼吸会乱的。”


 凌子帆无语地瞥了她一眼,那你还说话?


 瞧见凌子帆的眼神,洛小影笑道:“我不一样,我可是很强的!你不能拿我和你相提并论。”


 “我也不是刚入学的我了,在学院里锻炼了两年,晨跑下来完全没有压力。”凌子帆觉得自己要纠正洛小影对自己体质的看法。


 “是嘛?那我们比一下?一样的速度看谁跑得久?”洛小影甩给他一个挑衅的眼神。


 凌子帆瞬间退缩了,和洛小影比他纯粹是简直是找虐。


 见凌子帆退缩了,洛小影遗憾地叹了口气,没意思!于是她瞬间加速越过了凌子帆,凌子帆那点速度对她来说简直就是龟爬,她还要在七点之前绕学院跑完一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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